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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帅龙实业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示

作者:帅龙实业发布时间:2018-1-26

 

重庆帅龙实业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示

帅龙冷链、油炸食品调理食品加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

 

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建议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重庆帅龙实业有限公司冷链、油炸食品调理食品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2018年1月14日,重庆帅龙实业有限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召开了帅龙冷链、油炸食品调理食品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单位有重庆市开州区环境保护局、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监测站、重庆天健监测有限公司、重庆通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验收组通过踏勘现场以及建设单位对项目在建设中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制度情况的介绍,重庆天健监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帅龙冷链、油炸食品调理食品加工项目位于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轻工食品园25标准厂房。

项目环评及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租赁标准厂房10188m2,设置产品处理生产车间、冷藏库、仓库、办公区等,设置分割线3条、油炸线1条、自动挂浆裹粉线1条、自动输送线1条、穿串流水线多条。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除在二层新增卤制线1条(设置卤制间、卤制冷却间、卤制内包间)外,其它主体工程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4年开县现代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帅龙冷链、油炸食品调理食品加工项目》,并于2015年1月获得了开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渝(开)环准[2015]004号),项目2015年投入试生产,2017年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渝(开)环排证[2017]066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总体验收。

二、工程变化情况

1、建设内容发生变化:在二层新增卤制线(设置卤制间、卤制冷却间、卤制内包间)。公用辅助工程:生活污水变更为经园区配套生化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冷链产品车间油炸线通风系统由1套空调变为2套,位置由二层南侧变为二层南北侧各一处。

2、环保措施发生变化。生产废水处理工艺变更:滤网过滤→隔油→水解酸化池→ABR→接触氧化→沉淀。生化池由1个变更为5个,处理能力不变。增设废油暂存间、废弃包装物暂存间、报废产品及原辅材料暂存间。

三、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在一层室内西北侧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1座,处理工艺:滤网过滤→隔油→水解酸化池→ABR→接触氧化→沉淀→过滤,处理规模15m3/d,有效容积约为130m3。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接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赵家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食堂厨房废水经隔油池(有效容积约1m3)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园区配套生化池(位于25栋厂房东南侧,处理规模250m3/d,收集范围为20栋、25栋厂房)。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生化池处理后接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赵家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采用艾斯克油炸线(二层北侧),设备自带油脂自动脱油及回收系统,废气经专用排气筒屋顶(高约25m)高空排放。

卤制品生产过程中,卤料挥发的异味气体量比较少,车间废气经负压排风设备(型号:XG-3)排入环境;项目烘干炉自带油烟净化器,废气经排气筒二层南侧室外(高约10m)排放。

一层西北侧室内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经负压抽吸经专用排气筒屋顶(高约25m)高空排放。园区配套生化池臭气经导气管就近引至25栋厂房屋顶(高约25m)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光复合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经油烟烟道屋顶(高约25m)高空排放。

(三)噪声

采取了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绿化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废弃包装物暂存于厂房一层西侧的废弃包装物暂存间,由废品公司收购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报废产品及原辅材料暂存于厂房一层原料库(冻库)内的报废产品及原辅材料暂存间,由养殖户收购作猪食用。废油暂存在厂房一层西侧的废油暂存间,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已制定《突发事故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并定期安排人员培训与演练,按照《报告书》的要求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有组织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油炸生产线楼顶排气筒的颗粒物、油烟分别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限值要求。

2、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无组织监测点颗粒物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20/418-2016)限值要求。

3、废水排放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活污水pH、氨氮、生化需要量、动植物油、悬浮物、化学需要量均《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4、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3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核算,项目竣工验收期间的COD排放总量为0.68t/a,小于项目生产废水的环境管理指标(1.60t/a),符合验收要求。

五、环境管理情况

项目设置有安环环保部门,设立1位专职(或兼职)环保安全管理人员,建立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管理整体符合环保要求。

六、验收组现场检查情况及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项目环保设施及环境管理措施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落实,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排放的污染物满足验收标准要求。项目建设过程发生的变更内容验收组一致认为不属于重大变更,项目符合验收条件。

七、建议

(1)建议企业应加强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措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加强废食用油等固体废物的管理。

(2)完善环保设施标识标牌。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九、即日起,公众可以在20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向重庆帅龙实业有限公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即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23-52999879

传真:023-52999878

联系地址: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轻工食品园25号标准厂房九、验收报告公示期限

  十、 公示时间从2018年1月14日~2018年2月03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 重庆帅龙实业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18年1月14日

 

重庆帅龙实业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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